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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657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525.98万元。
二、保障标准
舟山市本级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963元/人·月;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982元/人·月和393元/人·月;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393元/人·月。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境儿童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定海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2016元/人•月和2016元/人•月;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008元/人•月和404元/人•月。困境儿童同时具有低保对象身份的,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之和不得超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普陀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191元/人·月和1021元/人·月;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851元/人·月和341元/人·月;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341元/人·月。困境儿童同时具有低保对象身份的,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之和不得超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岱山县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为1568元/人·月;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784元/人·月和314元/人·月;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314元/人·月。其中,困境儿童同时具有低保对象身份的,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之和不得超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嵊泗县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715元/人•月;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857.5元/人•月和343元/人•月。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困境儿童,其每月享受的低保金、低保边缘救助金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之和不得超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