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环罚〔2022〕21号 |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 舟山市新城串撸不夕餐厅(庞良) |
经营者 | 庞良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10月15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舟山市新城串撸不夕餐厅(庞良)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该餐厅正常营业,现场检查时已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根据检测报告(人欣检测 气B22125-10-1),该餐厅1#油烟净化装置出口油烟检测结果为2.5mg/m3,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值2mg/m3。 |
行政处罚种类 | 处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元整。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www.28365-365.com_365bet手机在线网页_365bet官网体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将罚款缴至指定账户 |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2月12日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 |
执行情况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