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1-29 09:12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93号)和《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410号)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第二批)予以公告(见附件)。
公告期7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内与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塘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80-8045127。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8日
受理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塘分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第二批次)清单(金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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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93号)和《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410号)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第二批)予以公告(见附件)。
公告期7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期内与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塘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80-8045127。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8日
受理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塘分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第二批次)清单(金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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