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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海岛基层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不均衡的现实情况下,为推进海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逐步加大对偏远海岛地区转移支付比重,我局积极推进偏远海岛转移支付工作,逐步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具有舟山特色的海岛转移支付体系,实现海岛共富发展。 目前,我局已出台了《舟山市偏远海岛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实施办法》,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偏远海岛的财力保障力度。同时,通过实施财政增量收入返还机制,将海岛地区产生的收入继续用于当地建设。根据《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在年终结算中安排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20万元用于相关偏远海岛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实地调研、分析等,进一步优化细化偏远海岛转移支付分档分类系数,持续加大对偏远海岛的财政保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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