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安委办,各市级专委办,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23年度舟山市安全生产“除险保安”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领域聚焦“遏较大、降总量、保安全”目标高质量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舟山市安全生产“除险保安”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www.28365-365.com_365bet手机在线网页_365bet官网体育
精神,科学统筹年度“除险保安”排查整治,打好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仗,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遏较大、降总量、保安全”目标,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关键,迭代工作机制,常态实施综合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周期性排查整治,力推风险防治关口前移;聚焦闭环整治,优化指数模型,定期实施量化评价、一榜晾晒,力推问题整改精准高效;聚焦责任传导,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挂牌督办、约谈通报和组团帮扶等方式方法,力推责任落实一贯到底、防范举措落地落细、举一反三本质提升,为我市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常态严管。以省安委办“1030”机制为牵引,协同9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落实“省级抓督导帮扶、市县抓推动落实、乡村抓整改提升”工作机制,引导督促“省-市-县-乡-村-企”同频共振,常态保持严管态势。
(二)坚持专业推动。以各级专业技术力量为依托,严格“四不两直”方式,对表重大风险链鱼骨图,完善检查标准规范,在找准、找实、找深问题隐患上下功夫,力推层析整改、动态清零、本质提升。
(三)坚持服务导向。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为核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驻点式帮扶提升,建立“一级一册”“一点一策”等针对性举措,指导帮助解决重难点问题,堵塞漏洞、补强短板,助力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组织方式及重点任务安排
“除险保安”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综合检查、复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镇街帮办和执法帮扶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对象主要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作业现场、从业人员密集场所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优化工作动态评价指数。从事故预防控制、隐患排查整改、暗访抽查复核、执法监管和全覆盖责任体系等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问题整治五个维度,围绕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一本账”、县乡两级政府检查企业覆盖率和隐患整改率“一本账”的建立,省级抽查企业发现隐患的数量,市级专家复核发现未整改到位隐患的数量等方面,4月底前进一步优化覆盖全市8个县(区、功能区)、41个乡镇(街道、区属功能区、工业园区)的工作评价指数模型,定期实施客观评价晾晒。(市安委办牵头)
(二)构建排查整治规范标准。汇聚重点领域专家,总结提炼“除险保安”工作经验,根据省里要求,结合舟山实际,梳理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按照成熟一个行业、印发一项指南的方式,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行业领域排查工作指南制定,破解排查辨识尺度不一、整改提升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市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常态督导检查。持续开展全覆盖、周期性督导检查。
1.开展全领域综合督导检查。针对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和中秋国庆、年末岁尾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5轮覆盖9个重点领域的综合性督导检查,确保重点时段绝对安全。(市安委办牵头)
2.开展专家复核检查。针对各地整改省级专家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隐患的落实情况,每月组织开展市级专家复核检查,确保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配合)
3.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导检查。针对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其中,工矿、危化品领域分别组织开展2轮专项督导检查,其他各重点领域检查计划由各专委办制定。(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配合)
4.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针对工业领域“一厂多租”、涉海涉渔领域“商渔船碰撞”等安全风险隐患特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www.28365-365.com_365bet手机在线网页_365bet官网体育
。(市工业专委办、市渔业专委办、市水上交通专委办分别牵头)
5.开展防汛防台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台汛期,围绕重点区域、场所和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组织3轮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加强海域、交通、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河网、安全生产、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等领域风险隐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纳入全市安全生产“除险保安”评价指数。(市防指办牵头)
6.开展驻点“组团帮扶”。针对问题隐患比较集中、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抽组针对性专家团队,适时组织开展驻点式督导,帮助相关地区和领域补齐短板、迎头赶上。(市安委办牵头)
(四)落实系统应用模块。根据省安委办“除险保安”系统应用迭代更新工作安排,及时推动系统应用落地,4月底前落实贯通浙政钉平台用户体系、警示提醒模块(临期预警、超期警示)等功能;5月底前落实应用智慧分析模块,动态横向纵向风险趋势研判,实现提前预报预警;同时协助推进浙运安、浙里建等系统数据贯通,为全覆盖全过程精准管控提供硬核支撑。(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配合)
(五)建立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倒查机制。持续完善全覆盖责任考评体系,对久治不愈、反复出现甚至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实施整改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到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进一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安委办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建立安委办牵头抓总、专委办协同推进、专业团队有力支撑的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国15条”“省25条”“市33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符合工作实际的排查整治计划,高质量抓好举一反三闭环整改,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深化攻坚整治。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实行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市安委办将视情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分管应急管理负责人以及相应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开展约谈,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对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建设,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弥补专业力量不足难题,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市安委办将依托“除险保安”系统应用,全过程跟踪问题隐患高质量整改。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舟山市“安全生产除险保安”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